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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分類表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(qū)分表- 基于尼斯分類第12版(2025)
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中國商標網內容一致 人工核驗
“※” :我國常用但未列入《國際分類》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
“C”:未列入《國際分類》的我國常用商品和服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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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0】咖啡、茶、可可及其代用品;米,意式面食,面條;食用淀粉和西米;面粉和谷類制品;面包、糕點和甜食;巧克力;冰淇淋,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;糖,蜂蜜,糖漿;鮮酵母,發(fā)酵粉;食鹽,調味料,香辛料,腌制香草;醋,調味醬汁和其他調味品;冰(凍結的水)
【注釋】
第三十類主要包括以食用為目的而預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(水果和蔬菜除外),以及食品調味佐料。
本類尤其包括:
——以咖啡、可可、巧克力或茶為主的飲料;
——供人食用的加工過的谷物,例如:燕麥片,玉米片,去殼大麥,碾碎的干小麥,木斯里麥片;
——比薩餅,餡餅(點心),三明治;
——裹巧克力的堅果;
——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飲料用調味品。
本類尤其不包括:
——工業(yè)用鹽(第一類);
——食品或飲料用調味香精油(第三類);
——藥茶和醫(yī)用營養(yǎng)食物和物質(第五類);
——嬰兒食品(第五類);
——膳食補充劑(第五類);
——藥用酵母(第五類),動物食用酵母(第三十一類);
——咖啡味、可可味、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飲料(第二十九類);
——湯,牛肉清湯(第二十九類);
——未加工的谷物(第三十一類);
——新鮮的香草(第三十一類);
——動物飼料(第三十一類)。